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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4章 克隆人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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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文本:最高法院民事终审判决书(摘录)

案件名称:苏影诉周涛监护权纠纷、人格权确认及损害赔偿案

案号:(新纪元3年)最高法民终字第XX号

裁判要旨:

1. 克隆技术产生的生命体,在具备独立的意识、情感、记忆连续性及自主意愿表达能力的条件下,应被承认为拥有完整法律人格的自然人,享有宪法与法律赋予的一切基本权利。其人格权始于意识觉醒,不依附于基因来源者的意志或社会承认。

2. 克隆体与基因来源者(源体)之间,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亲子、兄弟姐妹等传统亲属关系。双方的关系性质、权利义务内容,应属于即将制定的《特殊生命关系法》调整范畴。在特别法出台前,司法实践应遵循 “平等尊重、互不侵害、合理界限” 原则处理双方互动。

3. 任何基于对克隆体生命形式本身的歧视、排斥或物化行为,构成对其人格尊严的侵害。源体及其家庭成员对克隆体存在的“心理不适”或“家庭关系困扰”,不能成为限制克隆体合法权利的正当理由,但可在具体接触方式上寻求合理调整。

判决结果:

一、确认上诉人苏影具有完全法律人格。

二、撤销一审限制苏影与被监护人周小雨接触的裁定。

三、驳回被上诉人周涛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四、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。

审判长:XXX

(判决书全文共128页,此处为摘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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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声道:庄严 · 医生的伦理切片(判决后第3天,深夜书房)

【载体:加密电子日记片段】

“终审判决下来了,苏影赢了。陈蔚(苏影的律师)把判决书发来时,附了一句话:‘庄医生,我们创造了历史。’

创造历史?是的,从法律文本上。那份128页的判决书,我读了整整三遍。逻辑严谨,法理清晰,充满了人道主义的光辉和对新生命形态的包容。它几乎就是《血缘和解协议》条最完美的司法注解。

但我眼前挥之不去的,是宣判后法庭外的画面。苏茗站在一边,周涛抱着哭泣的小雨站在另一边,中间是拿着判决书、表情茫然的苏影。记者像潮水般涌向她,问题一个比一个宏大:‘苏影女士,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第一个人,感觉如何?’‘您认为这个判决对新文明意味着什么?’‘您对未来与苏茗医生的关系有何展望?’

苏影张了张嘴,最终什么也没说。她被‘历史’这个词噎住了。她赢得的‘人格’,在那些闪烁的镜头和连珠炮般的问题里,瞬间被抽象成了一个符号,一个里程碑,一个文明进步的注脚。没人问她:‘昨晚睡得好吗?’‘赢了官司,晚饭想吃什么?’‘下雨天膝盖还会不会因为旧伤(她记忆中苏茗的旧伤)隐隐作痛?’

法律赋予了她‘人’的权利,却无法瞬间赋予她‘人’的日常。她的每一天,依然要面对周涛警惕的目光、小雨困惑的眼神、苏茗复杂难言的态度,以及街上每个认出她面孔的人那种混合着好奇、恐惧、同情或猎奇的眼神。判决书第87页写道:‘……克隆体有权追求普通人的幸福与安宁。’写得真好。可普通人的幸福,往往建立在‘不被过度关注’的平凡之上。苏影的‘普通’,从一开始就是奢望。

我想到林森,那个与树网共生的孩子。协议和判决保护了他们‘是什么’(法律人格),但谁又能保护他们‘如何活’?当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、一个移动的伦理课堂、一个被观测的样本时,‘安宁’从何谈起?

陈蔚说这是胜利。是的,在法庭上。但在更广阔、更琐碎、更漫长的生活战场上,这场‘胜利’可能只是发给了苏影一套最精致的铠甲,告诉她:‘看,法律承认你了。’然后把她推向一个更加空旷、需要她自己用血肉之躯去一寸寸开拓的荒野。铠甲很重,而且不保暖。

我作为医生,习惯于关注‘预后’。这个判决的‘预后’是什么?苏影获得了起诉的权利、签合同的权利、继承遗产的权利……但她最渴望的——被一个家庭自然而然接纳、拥有一份不被反复审视的情感、度过一个不被载入史册的下午——这些权利,不在任何判决书的条款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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