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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8章 审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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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治三十三年,三月十六,卯时正。

北京城,春寒料峭。但街道两侧已站满了人。

与昨日的喧腾不同,今日的人群异常安静。

百姓们裹着厚袄,手里攥着刚买的烧饼或油条,目光都投向同一个方向——西郊。

没有人高声议论,只有偶尔压低嗓音的交谈:

“今儿个是审那个番王?”

“可不是,奥斯曼的苏丹,抓来京里了。”

“能判个啥?砍头?”

“那得看朝廷的意思……”

五城兵马司的士兵沿着街道布设了三道警戒线,深蓝色制服在晨雾中若隐若现。

新式步枪枪口的金属冷光偶尔一闪。

西郊,寰宇会议中心东翼。

一座新改造的建筑静静矗立。

外墙没有任何装饰,灰白色的水泥墙面在晨光中泛着冷硬的光泽。

门楣上悬挂着黑底金字的匾额:“特别审判庭”。字体是标准的馆阁体,横平竖直,没有丝毫花哨。

欧洲使团的车队在辰时前陆续抵达。

使节们下车后不约而同地整理衣冠,动作带着明显的紧绷。

威尼斯特使吉齐伯爵伸手抚平礼服前襟的褶皱,指尖冰凉。

他的翻译——那位归化多年的意大利学者——低声提醒:“伯爵,今日审判程序会全程使用扩音设备,我们的每一句议论都可能被听见。”

吉齐伯爵点点头,深吸一口气。

审判庭内部。

大厅长二十丈,宽十二丈,挑高五丈。

整体色调只有三种:地面的墨黑色大理石、墙壁的浅灰色水泥、以及座椅的深棕色硬木。

北端是五阶高的花岗岩基座,上设法官席。

五张紫檀木高背椅一字排开,椅背雕刻着简化的獬豸图案——传说中的神兽,能辨是非曲直。

座椅后方悬挂着巨大的日月徽记铁制浮雕。

法官席左下方设检察官席,三张长桌;右下方设辩护席,仅两张小桌。

大厅中央孤零零地摆着一把普通的橡木椅,那是被告席。

椅子没有束缚装置,但四名黑衣法警会始终站在其身后三步距离。

最引人注目的是声学设计。

天花板上均匀分布着十二个铜制扩音喇叭,墙壁表面有细微的棱状凸起——这是格物院声学所的最新成果,用以消除回声。

每个席位前都有固定的铜制话筒,连法官席上的主话筒由黄铜打造,形似莲花。

南侧是阶梯式观礼席。

前排为大明高级官员预留,中间三排是欧洲使节席,后排则是特邀的士绅、报馆主笔及归化学者。

每个座位前都有可折叠的小桌板,上面已经摆放着今日的审判议程及相关文书。

照明来自穹顶的四十盏电灯,光线均匀洒落,没有阴影死角。

“请按指定席位入座,审判将于辰时三刻准时开始。”礼宾官的声音透过扩音系统传来,清晰而略带金属质感,在大厅中回荡。

欧洲使节们找到自己的名牌,轻手轻脚地坐下。

许多人第一眼就看到了桌板上那本厚厚的文书——封面用汉、拉丁、突厥、希腊四种文字印着:“大明帝国最高裁判院特别检察署起诉书(摘要版)”。

吉齐伯爵翻开拉丁文部分。目录页上整齐列着十二项罪状,每项后面标注着证据类型和页码:

一、破坏和平,悍然兴兵(证据:军事调令文书七份,证人三名)

二、抗拒天威,屡抗王师(证据:战报二十一份,被俘将领供词)

......

七、虐杀平民,暴行累累(证据:幸存者证言,缴获军令)

……

十二、负隅顽抗,致城破民殃(证据:君士坦丁堡攻城战记录,平民伤亡统计)

每条罪状下还有三到五行的简要证据描述。

吉齐伯爵的手指停在第七条上,那里写着:“安卡拉战役后,纵兵屠戮降卒及平民,有耶尼切里军官供词及幸存者指认。”

他的翻译凑近低语:“伯爵,这份起诉书……结构之严谨,胜过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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