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让人振奋的,是那些只在传说中出现的身影,竟真的循着战天盟的名号而来。
那是个清晨,雾气还没散,营地外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。烟尘里,一匹白马踏雾而来,马上的青年身披残破的青铜甲,甲胄的缝隙里还嵌着九头蛇的毒液结晶。他腰间的剑鞘刻满了鳞片,阳光照上去,仿佛能看见九头蛇海德拉临死前的狰狞——正是赫拉克勒斯。
他翻身下马时,甲胄发出“哐当”的脆响,露出胸口那道深可见骨的伤疤,那是被冥王的三头犬咬的。“我听说有人封印了阿瑞斯,”他的声音像洪钟,震得晨露从草叶上滚落,“便知道,这世上终于有了值得我放下‘半神’头衔的地方。”
季安握着他的手,只觉得对方的掌心粗糙如砂纸,却带着滚烫的温度。赫拉克勒斯带来了弓箭,说这是他射杀斯廷法利斯湖怪鸟时用的,箭头淬了百毒不侵的汁液;还带来了一件狮皮披风,那是涅墨亚狮子的皮毛,刀枪难入。当晚,他在篝火旁演示巨棒的用法,一棒下去,能将巨石砸成齑粉,看得孩子们眼睛发直,连石夯都忍不住喝彩。
又过了半月,一个佝偻的身影出现在山路口。他的手脚还带着铁链磨出的伤疤,那是被宙斯锁在高加索山上时留下的;胸膛上有个碗大的洞,边缘的皮肉呈焦黑色,那是被鹰啄食肝脏的痕迹。但他的眼睛比星辰还亮,手里捧着的火种,在狂风里都不会熄灭——是普罗米修斯。
“我盗火,是让凡人有了温暖;你们战天,是让凡人有了尊严。”他将火种埋进营地中央的石灶,火苗“腾”地窜起三尺高,映得每个人的脸都发红,“这火,能烧熟食物,能锻造兵器,更能……烧掉神明的谎言。”
普罗米修斯教大家用火焰提炼矿石,那些原本只能当石头的东西,在他的指点下,变成了锋利的铁剑;他还教孩子们辨认星辰,说哪些星象预示着宙斯要发怒,哪些星象意味着海神在兴风作浪。有个总爱追着他问东问西的小女孩,从他那里学会了用月光引火,后来成了战天盟里最年轻的火控师。
俄狄浦斯是拄着拐杖来的。他的眼睛虽瞎,却总能准确地说出谁心里藏着恐惧,谁的拳头握着勇气。“我戳瞎双眼,不是向命运低头,”他握着季安的手腕,指尖冰凉,“是想让天下人看看,看不见神明的嘴脸,反而能走得更直。”他带来了忒拜城的地图,标注着那里的神殿防御,还教会大家如何用回声判断敌人的方位。
安提戈涅是跟着一群女奴来的。她的裙角还沾着兄长的血,那是她违抗国王的命令,偷偷埋葬兄长时染上的。“神明的律法说,叛徒不配入土,”她给女孩子们讲着自己的故事,眼神比刀还利,“可凡人的规矩是,亲人总得有个归宿。”她教会女人们用草药制作迷药,说这东西比神明的咒语更管用;还组织大家缝补铠甲,那些被战火烧焦的甲胄,经她的手一补,反倒添了几分狰狞的美感。
越来越多的传说人物汇聚而来,他们不再是神话里模糊的剪影,而是活生生的人——有伤疤,有执念,有对神明刻骨的恨。赫拉克勒斯会在喝醉后哭,说他宁愿做个放羊的凡人,也不想当宙斯那个混蛋的儿子;普罗米修斯总爱坐在篝火旁,用烧焦的木棍在地上画火焰,说要让这火燃遍奥林匹斯山;俄狄浦斯教孩子们唱歌,歌词里“命运”两个字,总被他唱得咬牙切齿。
人多了,吃饭成了头等大事。季安站在粮仓前,看着里面所剩无几的麦种,眉头拧成了疙瘩。石夯把最后一块兽肉分给了伤员,自己啃着树皮;奈德带着渔民去海里捕鱼,却被波塞冬的章鱼缠住,回来时少了三个弟兄;连普罗米修斯引来的火种,都快没柴烧了。
“不能等。”季安召集众人时,眼里的红血丝比雷刃上的电弧还密,“奥林匹斯的神殿里,酒池肉林能喂饱他们的怪兽;咱们的弟兄,却要嚼着树皮扛武器。”他指向远方云雾缭绕的山谷,“墨涅拉俄斯沼泽里的奇美拉,每天要吃三个村庄的人——与其让它祸害百姓,不如咱们去把它宰了,给弟兄们换换口味。”
赫拉克勒斯第一个响应,他拍着胸脯说:“那畜生的狮头最硬,得用我的巨棒砸;羊身的羊毛能防火,得用水瑶的冰锥冻住;蛇尾的毒液厉害,我用狮子皮挡着。”普罗米修斯捻着胡须点头:“我带些硫磺粉,能呛得它喷不出火。”石夯扛着新打造的石锤站起来:“俺们石匠队,给它挖个陷阱!”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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