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粗重的喘息声在狭小的空间里回荡,身下的小床“吱吱呀呀”响着,像是快要散架一般。
刘华咬着嘴唇,脸上满是为难。
她没想到这男人是个中看不中用的东西!
但是看对方的脸,想到自己费尽心思的才把人勾引到手,她也只能干巴巴地应合。
“啧,啧。”
两声轻巧的咂嘴声,突兀地从门口传来。
王顺的动作猛地一僵,刘华更是吓得魂飞魄散,尖叫着就想往男人怀里钻。
“这个时代的女人怎么吃的都这么差?”那声音带着一丝慵懒的笑意,慢悠悠地飘了过来,“就这种货色,别说能到我的手里。脱了裤子给嬷嬷看了,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。”
这声音……
王顺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全部起来了,他猛地扭过头,当看清来人的脸时,瞳孔骤然收缩。
是她!是白知夏!
那个被他抢了金镯子,灌了农药,明明已经死透了塞在床底下,准备今晚就拖出去埋了的傻子!
她怎么会站在这里?!闹鬼了?!
白知夏抱着臂,好整以暇地走近,目光在那两具光溜溜、汗津津的身体上扫过,最终落在刘华手腕上。
那儿,一个成色十足的金镯子正随着女人的颤抖而晃动。
白知夏伸出手,一把抓住刘华的手腕,毫不费力地就将那金镯子给撸了下来。
“啊!你干什么!”刘华急了,也顾不上羞耻,尖声叫道,“这是顺子哥送给我的!”
白知夏将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,掂了掂,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:“哦?现在,物归原主了。”
“你个死肥婆!把镯子还给我!”王顺见状,也顾不上自己光着屁股,从床上一跃而起,伸手就来抢。
“啪!”
一声清脆响亮的耳光,结结实实地抽在王顺的脸上。
王顺只觉得眼前金星乱冒,耳朵里嗡嗡作响,整个人直挺挺地摔回了床上。
白知夏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掌,心里暗自感叹。
这原主,不愧是常年下地干农活的,膀大腰圆,这身蛮力还真不是盖的。
没错,她穿越了。
想她白氏掌门,曾是御前最得宠的教习姑姑,专为天子调教后宫美人与龙阳男宠。
她容貌倾国倾城,一手编撰的《宫廷秘术》更是引得江湖各路风流浪子、绝代妖女争相抢夺,奉为至宝。谁知一朝不慎,遭人暗算,再睁眼,魂魄就到了这几千年后一个叫白知夏的村妇身上。
这白知夏,人虽然长得胖,但五官挤在一起倒有几分憨傻的可爱。
可惜脑子不好使,被王顺那个渣男哄得团团转,掏心掏肺,最后连祖传的金镯子和命都搭了进去。
真是个蠢货。
看着面前的狗男女,白知夏狠狠皱起眉头,弯腰将脚底二人胡乱脱掉的衣服捡起来抱在怀里。
“这些,也是花我的钱买的,现在,也归我了。”她丢下这句话,转身就走。
“我的衣服!你把衣服还给我!”刘华看见自己衣服被女人抱走,急得要命,想去追女人,又因为自己还光着身子不敢动,只能用力捶打着身边还在发蒙的王顺;“王顺!你个没用的东西!还躺着干嘛,快去追啊!”
白知夏头也不回,一边整理脑子里混乱的记忆,一边把顺手拿的衣服扔在了村里显眼的位置。
男盗女娼,等着被发现遭报应吧。
她按了按发疼的太阳穴,凭着记忆,回到了原主的家。
家徒四壁,屋顶的茅草都稀稀拉拉的,风一吹就簌簌地掉渣。
一个颧骨高耸,嘴唇削薄的妇人正叉着腰站在院里,一见她回来,立马吊起嗓子就骂开了:“死哪里去了!一整天不见人影,存心偷懒是不是?猪喂了没?地里的草拔了没?还不快去把水缸挑满了!”
这人是原主的后妈,王桂花。
势力刻薄又泼妇,吃着用着原主母亲留下的遗产,却处处苛责原主。
白知夏懒得理她,径直往屋里走,“我饿了。”
“饿?懒驴上磨屎尿多!一天到晚就知道吃!”王桂花跟在后面骂骂咧咧。
白知夏走进昏暗的堂屋,桌上摆着一盆黑乎乎的杂粮糊糊,看着就跟猪食没什么两样。旁边一个豁口的碗里,却赫然放着一只油光锃亮的鸡腿。
总算有点能入口的东西。
她毫不客气地伸手拿起鸡腿,刚要往嘴里送。
“哇——!”
桌子旁边,一个流着鼻涕的七八岁小男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,“你不要脸!你吃我的鸡腿!妈!她抢我鸡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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