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一起过来是林杰没有想到的。
不过林杰并没有在意,热情的邀请两人进门。
两人看似是一起过来,实则并不是偶然,也不是碰巧。
真实原因是温情天还没亮就起床收拾打扮,就是为了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林杰面前。
当然也不仅仅是为了林杰。
她知道这种日子,林杰肯定会通知其他亲戚过来,也想因此给他们留下一个好印象。
待收拾好之后,天色也才蒙蒙亮,但温情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,想要迫切赶往林杰家。
可是一想到自己如果去的话,就要独自面对林杰那些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亲戚,温情不由得有些胆怯。
于是她想到章东。
早在林杰告诉他们举办成人礼的当天,温情便告诉家里人这个周末有同学过生日,她要过去一起庆祝。
温海天和温朝阳两人也没多想,同学邀请温情去参加成人礼这是好事,也意味着温情在学校交到了朋友,他们自然是乐意。
而易小芸和余梦玲听到温情这样说,下意识的便想到了林杰。
毕竟温情自打上高中起,就没从她的口中听到除“林杰”外,其他同学的名字,不过对于这点她们也没有多问。
吃完早餐后,温情也是迫不及待的出了门。
只不过她先是去了一趟章东家,和章东一起过去的话,也不会显得那么孤立无援。
“林杰同学成人礼快乐,这是我给你的礼物。”
说着,温情从包里拿出一条灰色的围巾,递到林杰面前,在递的时候,林杰能明显看到她的手在轻微颤抖。
这条六十年代款式的白色男士手织围巾,宽足有两拃,长度能绕脖颈两圈还富余出小半尺,是当时男人们出门最常见也最实用的样式,没有半点花哨的花纹,全凭扎实的平针撑起筋骨,透着那个年代特有的朴素与敦实。
用的是供销社按斤称来的粗白棉纱,颜色不是工业漂白的那种刺眼亮白,而是带着棉絮本色的米白,线面上还嵌着几粒没挑干净的棉籽壳,偶尔还能看见一两根颜色略深的杂线混在里面,摸着粗糙却透着一股子实打实的质感,是机器织出来的围巾难有的质朴。
织它的人定是花了不少心思,光是起头的地方就能看出拆了两三遍的痕迹,开头那十几行针脚虽说还有点歪扭,却比中段明显规整些,想来是越织越有手感,也越织越心急。
可新手的生涩还是藏不住,最显眼的就是针脚忽松忽紧,松的地方布料软塌塌地耷拉着,能透出指缝的光,摸上去轻飘飘的没个筋骨;紧的地方又缩成一团,布料硬邦邦地硌手,像是攒着一股子没处使的力气。
本该是清一色的平针纹路,却时不时冒出几针突兀的反针,像白纸上溅了灰墨点,东一处西一处地嵌在里面,细看格外扎眼。
围巾的中段有两处明显的接线头,想来是织到半路棉线不够了,新手没学会无痕接线的法子,只能把两根线打个死结续上,疙瘩鼓在布料表面,圆滚滚的,摸上去硌手得很,就算用指甲使劲压也压不平整。两侧的边口也没修整齐,左边比右边窄了小半寸,边缘还翘着几根没剪断的线头,长短不一地耷拉着,像是没来得及收拾的尾巴。
收针的地方倒是格外仔细,织的人特意多缝了一圈加固的线,生怕用着用着就散了架,可这圈线的针脚太大,针孔都看得一清二楚,反而比别处更显眼。
围巾的下半段还有一处浅浅的污渍,像是不小心蹭上的墨点,浅浅地印在米白色的棉纱上,洗也洗不掉,只能就着那片污渍继续织下去,反倒成了独一份的标记。
“这是你织的吗?”
在如此多人的注视下,温情脸色羞红的低下了头,用只有林杰能听到的声音说道:“嗯,我织的,第一次织围巾,织的有些不太好,林杰同学你如果不喜欢的话,我之后重新给你织一条,保证比这次织得好。”
温情觉得是自己织的太丑,林杰因此不喜欢。
一想到这里,她手臂颤抖的幅度更大,正当她想把手伸回去时,林杰上前接过围巾并说道:“没有,这条围巾我喜欢,谢谢。”
温情的心情立刻由阴转晴。
“不用谢,林杰同学你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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