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莫一个多小时,我们租到了一间房子,我并没有租一套,而且是短租,只有一个月,沈晴雪愣了愣,似乎要问为什么,但由于有房东在,选择沉默,没有说话。
“大叔,长挺帅啊,怎么租我家这么破的房子?”
房东是个十五六岁的初中女孩,大约是这个年纪,她家是城中村的房子,父母在外地打工,想要私自买一台手机,苦于没钱,于是这样赚私房钱,这套房子是上下两层,外墙是红砖,上个世纪的老房子了,她平时住一楼,把二楼的其中一间租给了我们,似乎觉得我们不像是坏人,这私房钱拿的不用怕,月租300。
说完这句话,她用一种很复杂的眼光看着我和沈晴雪,以及叶薇,好像是因为,我们开着奔驰轿跑来的,可却住这么破的地方,难道哪怕把自己的脸抽的啪啪直响,也要打肿脸充胖子?
不过她对我的称呼让我心情很复杂,心想我怎么就成大叔了呢,继而猛然醒悟过来,来的时候什么也没带,这都多少天没有刮胡子了。摸了一摸,果然这样。
“来旅游的。”
“我说呢,那行吧,平常我不上楼,卫生间在那边,干湿不分离。”她指了指,然后离开了。
房间和上次租住的地方差不多,墙皮很多都掉了,天花板正中间悬挂着一个老式的电风扇,5叶片的,遍布铜锈,窗户边放着一个红木茶几当桌子,旁边有几个农村用的高脚橡胶凳。
叶薇把沈晴雪搀扶在凳子上,接着帮她铺床,我则下楼去了,还好身上有点现金,等我回来,沈晴雪一愣,问:“你买这些干什么?”
我手里拿着一张折叠床,以及一套新被褥,靠窗铺好之后,没有回答。
“你干嘛?”沈晴雪又问。
“在医院是怕你发烧。”
她不说话了,似乎明白我为什么只短租了,陷入沉默。
叶薇张了张嘴,好像要骂我,但是也似乎纠结到底想不想让我们在一起,没有开口,片刻之后离开了。
往后的每天,我会给沈晴雪买饭,照顾她的饮食起居,这狭小贫穷的房子连空调都没有,让我们屡次特别尴尬,马桶是旧式的,沈晴雪每次都很不习惯。
“家梁,要不我出钱装个空调吧,再把卫生间的马桶换了。”
“不用了吧,反正住不了多久,马桶的话,平头百姓和你这种千金小姐不一样的,他们有的甚至更简陋,哪像你,全自动,智能恒温冲水清洗,自动烘干……”
沈晴雪没说什么了,好像明白我的意思。
终于,在我现金快要花完的时候,此时已经是一周后了,沈晴雪终于彻底恢复好了,可以不用旁人搀扶,便能走路了,我觉得我该回去了。
“吃吧,明天我就走了。”晚上,我把饭买回来递给她,说道。
沈晴雪愣了愣,把饭推到一边,用被子蒙住头。
我没有说话,去我的床上躺下,我已经够错的了,现在回去补救是来得及的。
过了一会,被子里传出了她的小声抽泣声,俄顷,她下了床,对我说道:“我们不是复合了吗?”
“不是啊,我没有说啊,我得回去。”
她打开灯,环视着这间贫穷的屋子,说:“为什么?”
“不为什么,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,怎么能郁郁久居人下。”
“这件事不是过去了吗,我再郑重给你道一次歉,对不起,以后我再也不会那样说话了,好不好?”
“不用了,我终究是平头百姓,别说了,睡吧。”
……
第二天一早,我摸了摸满是络腮胡的下巴,柔软中带着一丝扎手,考虑去哪里收拾一下再回家,转头一看,她的眼睛里饱含泪水。
“你醒了吗,我每次回大房子,总会觉得空旷无人,非常荒凉,觉得没有家人,失去了生活的目标,你知道,人类是群居的动物,这种情形,总让我产生失去生活的原始驱动力,产生不想奋斗的感觉,什么也不想做,感到人生很没有意义,连躺在床上废着都不想,你理解这种孤独感吗,为什么要走?”
我想了想,非常理解,前段时间和路瑶同居期间,她有几次回家的经历,我每次回到住处,总会觉得空旷无人,不想再奋斗了,丧失了向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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